关于印发《安徽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 招商动态 |2016-08-24
皖安〔2016〕7号
各市、省直管县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安徽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己经省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有关重点行业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请各市、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每个季度后的15日内,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